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60万吨/年环烷基特种油高压加氢装置及系统配套项目真空系统不凝油气+可凝油气+空气+蒸汽1500m3/h入口>5~10kPa(A)>20~150℃出口<100kPa(A)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第1次重招)60万吨/年环烷基特种油高压加氢装置及系统配套项目真空系统\不凝油气+可凝油气+空气+蒸汽 1500m3/h 入口>5~10kPa(A) >20~150℃ 出口<100kPa(A)(招标编号:NWZ250206-2335-058412)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真空系统\不凝油气+可凝油气+空气+蒸汽 1500m3/h 入口>5~10kPa(A) >20~150℃ 出口<100kPa(A)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60万吨/年环烷基特种油高压加氢装置及系统配套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真空系统\不凝油气+可凝油气+空气+蒸汽 1500m3/h 入口>5~10kPa(A) >20~150℃ 出口<100kPa(A) | 1.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提供2015年至今至少2台套常减压装置或环烷基特种油高压加氢装置或类似加氢装置(固定床、浆态床、沸腾床)减压塔顶抽真空系统正常运行2年及以上的业绩(业绩的真空系统须包含喷射器、冷凝器、液环真空泵机组、油水分离罐、污油污水泵)。有效业绩证明文件同时包括:相关合同,技术协议(或技术文件),发票(已认证)等文件。并提供至少一份用户使用报告或证明,及用户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商必须承诺:其制造和生产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1日09时0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