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人民医院区人医医用干式胶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16
中标公示
业主单位
一、项目编号:N5105032024000132
二、项目名称:区人医医用干式胶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二、项目名称:区人医医用干式胶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成都蓝钻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坤(采购人代表) 、 王华 、 漆光玉 、 曹开群 、 雷丽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中标金额(本项目为单价采购,以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货物采购项目)向中标人收取: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中标金额100-500万元,费率1.1%;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费率0.8%;中标金额1000-5000万元,费率0.5%;中标金额5000-10000万元,费率0.25%;中标金额10000-100000万元,费率0.05%;中标金额100000万元以上,费率0.01%。按以上标准计算后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2)收款单位:需解锁(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一支行 (4)银行账号:5100 1416 1080 5091 2708 (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6)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完成后,可按照以下温馨提示开具发票: 供应商发送申请信息至邮箱,发票开具后将直接发送至原申请开票邮箱。(邮件名称:申请开具发票金额XX元;邮件内容需明确:项目名称、付款截图、联系人、联系电话,开票信息注明专票/普票,专票需提供邮寄收件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3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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