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梁溪区山北街道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213-JSHP-G2025-0002
项目名称: 2025年梁溪区山北街道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 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00万元
采购需求:
2025 年山北街道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主要包括 8 个城市社区的基础设施维修,背街小巷和游园绿化景观修补等 ,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 “三、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是。
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
9.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授权代理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新成立公司除外、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