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城际车队展厅及办公室内装修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京津城际车队展厅及办公室内装修项目 - 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0615-2544010020019)
公告发布时间: 202 5 年 01 月 17 日
1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京津城际车队展厅及办公室内装修项目 ,采购人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客运 段 ,采购项目资金 来自 上级部门审批及单位财务款源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 项目为京津城际车队展厅及办公室内装修项目 。
2.2 采购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 京津城际车队展厅及办公室内装修项目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的 “采购需求”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谈判 响应文件中 提供证明文件 , 并 均需 加盖供应商公章 ) :
3.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 提 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3.2 供应商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所允许的范围需包含消防) ( 提供资质等级证书 副本 复印件 )。
3.3 供应商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提供 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 ) 。
3.4 供应商 为 本项目配备 项目经理 1名, 具 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
3.5 供应商 202 2 年 1 月 1 日至今 具有 同类 工程 业绩 ( 提供 业绩清单和 业绩 合同复印件 )
3. 6 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 3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 或谈判前三个月内开 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
3.7 供应商 须提供 202 4 年 6 月至今 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和 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
3.8 供应商 须提供 谈判 截止 时间 前 3年 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截至 谈判截止时间 成立不足 3年的 供应商, 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3. 9 履约信用: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被限制投标报价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 );不接受被国铁集团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谈判采购期内供应商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供应商需 提供网上截图、承诺等证明文件 。
3. 10 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 单位 负责人)参与谈判,需提供法定代表人( 单位 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谈判,需提供法定代表人( 单位 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 单位 负责人)代表授权书 ( 需由法定代表人或 单位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 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3.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谈判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谈判,否则全部响应均无效。
3. 12 其他要求:
(1) 供应商须已经办理报名登记并且购买了谈判采购文件。
(2) 本项目采用公开谈判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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