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防汛抢险救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 防汛抢险救灾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 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2025]-00001号-ZDHC01-14
- 采购编号: 采购计划-[2025]-00001号
- 项目名称: 2024 防汛抢险救灾项目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1610000.00元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需求:
7.1采购标的名称:2024防汛抢险救灾项目
7.2数量:1项
7.3简要技术需求和服务要求:防汛抢险救灾物资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5月31日完成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 。
3.2 供应商近年(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3 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或证明。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拒绝其参加投标。
3.5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 该 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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