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宿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工程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703-JSJY-C2025-0006
项目名称: 连云区宿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67.697114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1676971.14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需求:
本工程为连云区宿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 -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工程,主要内容包括连云区宿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工 ;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4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企业资质要求: 参加 竞标人 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 采购 文件规定的要求 承接工程及其相关服务、货物,且能 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 ;
企业具备下列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以上资质 且具备 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 或 以上 资格 , 并具备 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 2)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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