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医院激光治疗仪(钬激光)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省人民医院激光治疗仪(钬激光)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17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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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项目开标时间:2025-02-25|
项目监管地:省本级|
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RMCG-24ZLT-H007 HBZLT-WH-125006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000-2024-18196
3、项目名称: 激光治疗仪(钬激光)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170 (万元)
6、最高限价: 120 (万元)
7、采购需求:
激光治疗仪(钬激光)/1台
8、合同履行期限: 供货合同签订起至质保期满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是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采购。 5.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所投产品为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的,应具有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提供有效的产品销售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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