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德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度县区道路施救清障服务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 德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采购项目名称: 德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度县区道路施救清障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委托代理
四、采购项目概况: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六、申请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条款规定,德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需采购县区道路施救清障服务,德清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德清县道路车辆施救已二十余年,具有专业施救及管理人员 8人,拥有3辆专业施救车辆,有与110指挥中心联网的专用通讯设备。 德清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是浙江省公安厅许可的经德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保安公司,该公司对清障工作和警卫服务工作有着丰富的经验,一直来与县交警大队、各交警中队工作配合密切,能安全及时地完成各类清障及警卫服务工作,该公司的施救工作得到了交警大队的充分肯定。为保证交通违法车辆、事故车辆及故障车辆的拖吊、交通事故现场的清理、警保卫备勤服务等清障服务的时效性、安全性、延续性和操作人员专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之规定,具备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德清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 德清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武康街道德清大道 399号佐力大厦16楼
八、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 意见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九、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 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