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农业农村局大田县2024年度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对象补助资金建设项目第三方验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田县2024年度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对象补助资金建设项目第三方验收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田县均溪镇宝山路2-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J(采)25103
项目名称:大田县2024年度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对象补助资金建设项目第三方验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5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5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是对2024年度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对象补助资金建设项目分期分批进行验收。采购人根据各项目实施主体的验收申请发出验收通知,中标人需在接到验收通知后5日内完成验收并在10日内提交验收报告。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
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4.供应商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供应商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供应商需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7.联合体协议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测绘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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