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东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昌县中等专业学校(银三角校区)食堂劳务外包项目(项目DP2501-0709006)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南昌县中等专业学校(银三角校区)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新城沿江南大道1599号东亚·盛世滨江24楼2415-242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P
项目名称:南昌县中等专业学校(银三角校区)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模式采用1+1的方式,一年期限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第二年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视为同一供应商主体。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2)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