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人民政府港尾镇2025年春节氛围布置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港尾镇2025年春节氛围布置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2幢2梯19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3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J-2025-CGTP-004
项目名称:港尾镇2025年春节氛围布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875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875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非中小企业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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