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区水资源区域评估报告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竞争性谈判
公告信息
振安区水资源区域评估报告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撰写单位:
发布时间:
2025-01-20
项目概况
振安区水资源区域评估报告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振安区水资源区域评估报告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10000
最高限价(元):41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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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安区水资源区域评估报告编制,包含农村饮水、农田灌溉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水资源评估工作;主要评估内容包括:调查论证范围内区域现状水资源量状况(包括农业用水量、工业用水量、生活用水量、生态用水量等)。
服务标准:
该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产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辽宁省行业用水定额》(DB21/1237-2020)、《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50027-2001)、《水资源评价导则》(SL/T238-1999)、《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地下水监测规范》(SL183-2005)、《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322-2013)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合同规定的标准等要求执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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