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涵江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莆田涵江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或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THS2024100
项目名称:莆田涵江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磋商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服务需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磋商文件附件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资格承诺:针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 “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项、“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项、“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采用资格承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供应商,无需再提供以上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承诺函模版详见附件3-13《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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