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三期1×B50MW燃煤背压热电联产工程脱硫、脱硝及废水零排放项目建安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
-宿迁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三期1×B50MW燃煤背压热电联产工程脱硫、脱硝及废水零排放项目建安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为:LYHB-2025-ZB-SG-003 ,招标人为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 ,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一次递交、两步开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宿迁电厂。
建设规模:脱硫、脱硫废水零排放及烟气脱硝系统EPC工程。
计划工期:施工队伍预计于2025年02月28日前进场做开工准备,计划于2025年12月28日具备通烟条件,安装工程要满足主机进度要求(具体以业主要求为主)。2026年03月18日预计168小时试运完成。工期总天数预计383日历天,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期的权利。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三期1×B50MW燃煤背压热电联产工程脱硫、脱硝及废水零排放项目建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建筑工程施工、设备的就位找正安装、管道系统安装、吸收塔等非标箱罐制作安装、烟道制作安装、保温油漆(含设备散件供货,现场组装的施工,如果有)及检查,竣工移交,试运行,消缺,考核验收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竣工档案建立及移交等一揽子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同时包括吸收塔、烟道等所有特殊(鳞片/衬胶)防腐设备的脚手架搭设,发包人供货的所有设备、物资及材料等的到场卸货和保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具有1个施工合同业绩,业绩类型须为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火电厂内的安装工程,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关于业绩起点时间的认定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提供相应电子证书,建筑或机电或市政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级),项目经理负责过的项目不能出现人身伤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投标人须出具拟任项目经理符合相关要求的证明文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工程类专业)。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专职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该人员须从事过3年及以上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近三年参与管理的项目未发生人身伤亡生产安全事故,投标人须出具拟任专职安全员符合相关要求的证明文件。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原则上以上人员不可更换,如确需更换,须取得招标人的同意,且更换的人员须按以上规定执行。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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