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江公司梯级电站区域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平台研究招标公告
贵州
-贵阳市
(招标编号: CHDTDZ137/17-QT-290 )
一、 招标条件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招标项目 乌江公司梯级电站区域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平台研究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9号乌江大厦
2.2 项目规模: 本项目针对乌江公司梯级电站区域生态环境监测的实际需求,以乌江公司梯级电站区域为研究区,以科学、高效、可靠为基本目标,紧跟国内外生态环境监测领域最新进展,构建乌江公司梯级电站区域生态环境监测指标体系,开发具备数据输入、标准化、分析计算及结果可视化的智慧平台,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止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环境监测 - 乌江公司梯级电站区域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平台研究 (CHDTDZ137/17-QT-2902): 以乌江公司梯级电站区域生态环境监测为主要目标,解决以下主要问题 :1) 乌江公司梯级电站区域生态环境监测指标体系构建 ;2) 乌江公司梯级电站区域生态环境智慧监测软件平台开发。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环境监测-乌江公司梯级电站区域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平台研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应为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具有国家级科研平台的科研院所 , 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9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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