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港区河道长效管理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585-SZLZ-G2025-0003
项目名称: 2025年度港区河道长效管理
预算金额: 7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79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标)
采购需求:
2025 年度港区河道长效管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书。
合同履行期限: 321天,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名、保洁人员至少配备 23 名,年龄要求:男低于 68 周岁,女低于 60 周岁。
2.设备要求: 铁制机动船不得少于 1 条。(自有提供发票,租赁的提供发票及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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