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乔司站车辆监控管理系统服务采购公告
上海
一、
采购条件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乔司站 现就 车辆监控管理系统服务 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车辆监控管理系统服务。
三、采购方式及成交方式
3.1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3.2 成交方式:经评审的总价(不含税)最低成交
四、资格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4.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4.2 许可及认证:投标项目配套的车载终端设备应通过国家3C认证;相关系统平台应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通过公安部门的第三级备案。
4.3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项目配套的设施设备应为成熟定型产品,符合《安全防范报警设备 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16796)、《安全防范报警设备 环境适应性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152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视频终端技术要求》(JT/T 107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视频通讯协议》(JT/T 1078)、《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终端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标准。(出具相对应的检测报告等证明资料)。
4.4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项目近二年(2022年至今)的业绩,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单位或本次投标单位的技术服务或租赁、销售合同。
4.5 履约信用:投标人未处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投标限制期内。不接受近三年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期内投标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平台信用评价结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网页截图)
4.6 其他要求
4.6.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类投标,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4.6.2 成交人不得分包、转包;
4.6.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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