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东煤炭内蒙7矿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程年度治理计划与验收报告编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内蒙7矿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程年度治理计划与验收报告编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0515,招标人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神东煤炭集团生态环境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1.1 项目概况:
( 1 )根据《鄂尔多斯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四条要求采矿权人应当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年度治理计划。
( 2 )根据《鄂尔多斯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三条采矿权人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后,应当向市、旗区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工程验收。土地复垦验收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土地复垦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1.2 采购范围:
( 1 )完成内蒙 7 矿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程年度治理计划与年度验收报告编制工作,上报相应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并通过审查;
( 2 )年度治理计划取得最终批复文件(或公示),以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或公示)时间为准;
( 3 )根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时间组织验收,配合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意见(验收及取得验收意见时间,根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安排时间确定)。
2.1.3 计划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 6 个月内。具体为:
( 1 )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完成年度治理计划编报 , 通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取得批复文件(或公示)。包括根据审查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 2 )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完成验收报告方案编 报 , 通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包括评审、修改完善方案),配合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意见。
( 3 )根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时间组织验收,(验收及取得验收意见时间,根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安排时间确定)。
( 4 )自通过验收取得验收合格意见之日起 至合同期限届满前完成付款 。
2.1.4 质量要求: 服务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
2.1.5 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井下劳务派遣用工,涉及井下工作时,拟派服务人员须为中标人的合同制员工,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保。
2.1.6 质保期: 无。
2.1.7 付款方式 : 完成内蒙 7 矿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程年度治理计划编制并上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取得公示,完成内蒙 7 矿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程年度验收报告编制并配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完成验收,出具验收合格意见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 100%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同时具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合同业绩1份和土地复垦验收报告(或土地复垦计划)编制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每份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不含2024年11月21日),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含税、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