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登云镇公益性骨灰楼存放设施设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XZB202504
项目名称:龙川县登云镇公益性骨灰楼存放设施设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77,925.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龙川县登云镇公益性骨灰楼存放设施设备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077,925.00元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起9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三证合一证明材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或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龙川县登云镇公益性骨灰楼存放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至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段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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