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北新泾监狱2025年食堂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上海市北新泾监狱2025年食堂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06日 13: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00000024112715
项目名称: 上海市北新泾监狱2025年食堂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830400元 ( 国库资金:18304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18304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食堂服务费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830400.00
简要规则描述: 按磋商需求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 12个月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2)本项目根据 (财库〔2020〕46号)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不享受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或业务范围; 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5)具有厨师、点心师等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 6)服务人员须持有有效身份证和健康证,非本市户籍人员必须持有暂住证; 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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