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华侨中学2024年物业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FJBWZB-GK-2024-005-1 (招标文件编号:FJBWZB-GK-2024-005-1)
二、项目名称:福清华侨中学2024年物业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众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峰路616号象峰新苑2号楼2-1-7店面
中标(成交)金额:39.9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清俤、叶星华、郭素梅、陈琳(组长)、何新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供应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①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②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代理费用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收取。1.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①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2)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需解锁;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支行;账 号:432570337236。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985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8.1 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1日09:30止,共有6家投标人进行签到并提交投标文件。
8.2 资格 部分 审查: 其中 福州恒扬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0条 ( 1 )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提交。”规定,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资格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视为无效投标;其余 5家 投标人均通过审查。
8. 3 符合性审查:各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8. 4本项目 中标人 : 福建众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综合 得分:98.9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