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化工AI视频监控与分析终端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林化工AI视频监控与分析终端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0562,招标人为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计划分为 1个标段。
项目概况、项目背景和依据:
化工行业是我国的支柱产业之一,是国民经济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化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对于人类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现代煤化工属于流程型制造业,生产具有资源依赖性强、工艺技术流程复杂、设备高度专业化等特点,同时化工生产处理的物质往往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性强和有毒害物质多等特点,且生产装置趋向大型化 ,一旦发生事故,波及面很大,对国民经济及所在地区的人民安全,带来难以估计的损失和灾害。
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世界 500 强企业合并重组而成,于2017年11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是中央直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企业。
作为全球最大的煤炭生产公司、火力发电公司、风力发电公司和煤制油煤化工公司,其中煤化工板块生产运营煤制油化工项目 28 个,已建成运营的煤制油产能 531 万吨,煤制烯烃产能 393万吨。在煤化工主要技术领域拥有自主技术,煤化工产业规模和技术水平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煤制油品在国防、航天等领域具有巨大应用价值。在化工产业经济高速发展同时,更要充分认识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绝不能有丝毫的麻痹松懈,要不断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安全始终摆在重要的位置。
集团公司总体战略,实现 “一个目标,三型五化、七个一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团结协作、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理念,积极推进本质安全型、质量效益型、科技创新型、资源节约型、和谐发展型的“五型企业”建设,将逐步建成掌握世界煤化工核心技术、具备国际竞争力的行业领军企业。
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目标 :
本项目以建设 “智慧国家能源”为目标,针对化工企业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现状和特点,在国家相关标准、集团制度要求及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在AI 视频监控与分析终端系统建设基础之上,拟建设一套安全生产边缘端视频预警及智能分析系统、AR智能巡检系统、人证合一核验系统从而提升企业生产管理的自动化、可视化水平,强化生产一体化管控、感知和预测预警能力。
须提供不少于 2人驻场售后服务,现场服务人员需在工作日每天进行8小时工作考勤,服务周期为1年,根据生产和管理需求,充分优化、提高AI视频识别的准确率。
服务地点: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
服务期限: 合同期限: 1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计算。
乙方根据甲方总体安排,按甲方实施策略要求完成设备到货、建设、开发、施工、安装、交付、培训、测试等工作,完成本项目上线试运行以及最终验收工作。
合同价款与支付:
本 项目 合同生效后, 中标方 按照合同 交付 硬件设备 到达 现场, 招标方 方 签收 后 , 中标方 提交付款申请和对应合同总金额 20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招标 方应在收到付款申请及发票后 60 日内进行付款,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 0%。
中标 方完成项目实施后提交项目实施清单,项目整体 稳定运行 6个月 , 招标方 进行验收,签署项目验收报告;项目验收 合格 后 中标 方提交付款申请和对应合同总金额 80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招标 方应在收到付申请 后 6 0 日内进行付款,付款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 7 5%。
本 项目 合同质保期满一年, 中标方 完成交付物的缺陷修改,并纠正任何有关软件及硬件的错误, 招标 方应在收到付款申请及对应金额发票后 60 日内进行付款, 招标 方向 中标 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的尾款。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AI视频监控平台建设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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