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关山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劳务服务外包框架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韶关市
招标公告
韶关市关山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劳务服务外包框架项目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韶关市关山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劳务服务外包框架项目 (项目名称) 已 批准建设, 项目建设单位 ( 部门 ) 为 韶关市关山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为 自有资金 ,招标人为 广东大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韶关市 - 2 项目类别: 服务 类
2.3项目估算: 人民币 914.04 万元(保留小数点两位)。预计量是招标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招标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招标量为准。可能出现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4 项目概述 : 为满足公司业务需求,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开展项目采购。
- 5 招标范围: 韶关市关山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管辖的劳务服务, 合计 人数约为 70 人 。 主要 为技能类、 辅助类岗位 ,包括 配电班组施工员 、变电班组 施工 员、带电班组作业员、项目管理辅助岗、 工程 资料辅助岗位、司机、食堂厨师、食堂勤杂工、车辆保洁员 等及其他临时性岗位。
- 6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 本项目分为: 1个标段。
注 : 目前需求量合计约 70人,实际人数及总价以生产经营需要的实际需求为准,具体岗位类型、级别、限价详见附件。
2.7 采购清单: 详见附件。
2.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9 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的形式进行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有效数字。 投标报价(报价费率) ≤100%均为有效报价。
2.10 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2.10.1 结算方式:按月据实结算,最终结算价=∑各岗位单价限价×实际人数×成交费率。
2.10.2 中标单位须开具增值税发票。
2.10.3 付款方式:中标单位应在每月10日前向需求单位提供等额完税的增值税发票、以中标单位单位为开户名的账户及其他相关材料,需求单位自收到发票之日起三十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中标单位支付上月的劳务服务费用。
2.11 服务要求:
2.11.1 中标单位所派出的服务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必须熟悉自己工作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条例,严格遵守需求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制订合理的工作目标,遵循合理的工作规范,利用其自身的经验和技能,开拓创新,协助需求单位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规范推进。
2.11.2 提供符合需求单位需求和条件的人员,服务人员需提供健康证明;
2.11.3 中标单位必须按要求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劳动合同交给需求单位备案。
2.11.4 中标单位在服务实施过程中,需求单位有权实施监督检查,中标单位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如需更换的,则必须征求需求单位意见,经试用符合要求方可更换;需求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服务人员进行岗位调配和更换,中标单位在收到需求单位书面通知10天内无条件更换。
2.11.5 中标单位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不得扣发服务人员工资,不得改变缴付金额和种类,每月提供发放及扣款明细清单;为服务人员办理社会统筹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大额医疗、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公积金和80万及以上额度的意外伤害保险;为服务人员办理调入、调出的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对符合工伤、医疗统筹报销规定范围内的医药费用,负责办理医药费报销手续;负责处理服务人员的劳资纠纷;负责指派服务人员到需求单位指定岗位开展工作,并对服务人员进行相应的管理。
2.11.6 为保障工作稳定性,招聘提供符合需求单位需求和条件的人员。
2.11.7 为确保服务人员确能胜任需求单位的工作岗位,服务人员须经需求单位审核确认后方能上岗。未经需求单位审核确认的人员,需求单位不接受其服务,中标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而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与需求单位无关。
2.11.8 需求单位具有督促、监督中标单位按有关劳动法规为派驻至需求单位公司的服务人员办理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及薪酬发放、个人所得税等权利。中标单位应根据当地有关社保规定,缴交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若国家、省、市政府在缴交期间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按新规定进行调整。
2.11.9 中标单位应及时处理和协调需求单位与服务人员之间的工作管理纠纷。协议有效期间,中标单位应作为第一责任人处理劳资纠纷,需求单位可视情况予以协助。
2.11.10 中标单位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11.11 中标单位所派出的服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把握合理的技术要求,采用合理的管理工具及方法,向需求单位提出合理建议,及时完善本职工作方案、管理制度或工作指引。
2.11.12 委派的服务人员未列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大舜公司“黑名单”的处罚。
2.12 招标结果有效期:
2.12.1 招标有效期1年,本项目采购结果有效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12.2 合同期届满,投标单位实际招标金额达到标段预估金额80%的,按期终止合同。合同期届满,投标单位实际发生金额未达到标段预估金额80%的,可延长该合同有效 期限 6个月,如有新的招标结果出来将立刻终止。在延长期内,该合同的实际发生金额达到标段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合同。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段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合同。合同期未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标段预估金额120%,立即终止合同。
2.13 其他说明 :
2.13.1 本项目招标结果有效期内被列入地方政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广东大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市场禁入或黑名单的中标投标单位,不再承诺对应的中标资格,并取消有效期内成交资格。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8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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