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静设备腐蚀监测系统框架协议项目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 CCTC10250227
招 标方式 : 公开 招标
开标时间: : 2025 年 2 月 20 日 11: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静设备腐蚀监测系统框架协议项目 , 招标人为 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项目简介: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马大道北B1路东,一期装置规模为年产205万吨甲醇、60万吨聚烯烃装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已于2014年7月建成投产。二期规划建设年产220万吨甲醇、90万吨烯烃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并新增25万吨/年的EVA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腐蚀监测传感器、多模式防爆智能无线网关适配、静设备腐蚀监测系统建设以及与一期相关系统深度融合集成等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含与其他业务系统接口集成和系统内组网、调试服务)。预估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具体数量以实际采购为准。
框架协议双方依据本次公开招标结果签订框架协议(不直接供货),该框架协议列入EPC招标文件或合同附件,由EPC承包商按照EPC合同执行框架协议采购 。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框架协议服务期:五年
2.4 采购合同交货期:采购方(EPC承包商)与卖方签订采购合同/采购订单并生效后60天内货到项目现场。
2.5 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2.6 付款方式 :
2.6.1本协议合同下各采购方的釆购合同签署生效后,釆购合同项下的所有付款的责任均由各采购方来承担。
2.6.2付款方式参照EPC总承包合同中“商务附件2-支付条件”下第6条中“签订采购订单支付20%、货到现场验收合格支付60%(如不需安装调试则支付77%)、安装调试合格支付17%、质保金3%”的付款条款执行。
2.6.3也可由中标人与EPC另行商定付款方式。
2.6.4本采购合同下由卖方提供的与货物相关服务和其它物品的价款随合同货物付款进度,在采购合同总价内支付,不再单独支付 。
2.7 报价说明 : 固定单价、预估总价形式。本报价包括框架内所有设备、软硬件、系统集成以及系统集成所需的材料(机柜内、系统内材料)、与陕西公司通用网关融合适配、一二期系统融合、数据入湖、安装指导、检验试验、包装运输、调试(包含系统间联合调试)、培训、备品备件、工器具、税费(税率:13%;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服务等,供货商对系统的完整性和使用功能负有完成责任。供货商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注明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等内容。对属于系统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技术规格书文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供货商仍需在执行的同时免费补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 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
3.2 投标人须为腐蚀监测传感器生产厂家(提供 制造商声明 扫描件) ;
3.3 投标人2019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今 须具有 不少于3 份销售业绩,且每份销售业绩中,腐蚀监测传感器的供货数量不低于20 台(提供合同扫描件,应包含首页、内容页、签字页) ;
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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