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各机关大院食堂餐饮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0700024112215
项目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各机关大院食堂餐饮服务
预算编号:
预算金额(元): 5680000元 ( 国库资金:56800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56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机关大院餐饮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6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为分局各机关大院食堂提供餐饮服务。涉及机关大院、交警大院、治安支队等3个机关单位食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度内。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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