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桩基工程超前钻服务招标公告
广东
-汕头市
(招标编号: CHDTDZ041/18-QT-191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桩基工程超前钻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汕头华电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 。
2.2项目规模: 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服务期6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
工令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1)地质勘查设计-桩基工程超前钻服务(CHDTDZ041/18-QT-19101): 探明桩基持力层范围内土层、岩层分布情况,是否存在孤石以及孤石的高度范围,为桩长的确定及桩基施工提供指导。(1)超前钻机具准备、进退场、转移,钻探位相关尺寸及标高测量; (2)现场钻取芯,钻芯摆放、编号、拍照,签字留档,钻芯清理外运;(3)技术资料整理提交。 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地质勘查设计-桩基工程超前钻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方应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超前钻项目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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