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第一批电气二次设备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第一批电气二次设备框架协议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1-1-235 )
1. 招标条件
本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第一批电气二次设备框架协议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以各项目实施情况为准;
2.2规模:框架协议采购范围为2025-2026年集团公司所属区域(产业)公司新能源、火电、水电、燃机项目电气二次设备(含预制舱配套二次设备),最终采购量以框架有效期内实际需求为准。
2.3协议有效期:自协议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标段划分:本次电气二次设备框架协议采购拟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序号 | 标段编号 | 设备名称 | 备注 |
---|---|---|---|
标段1 | HNZB2025-01-1-235-01 | 保护和监控系统 | |
标段 2 | HNZB2025-01-1-235-02 | 光功率预测 | |
标段 3 | HNZB2025-01-1-235-03 | 同期和快切装置 |
2.5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如下表,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与采购清单;
标段划分 | 序号 | 标段 1 :保护和监控系统主要电气设备 | 备注 |
---|---|---|---|
标段 1 | 1 | 升压站 / 开关站综合自动化系统及元件保护自动装置 | |
2 | 线路保护装置 | ||
3 | 安全自动装置(失步解列屏、频率电压紧急控制屏、防孤岛保护屏) | ||
4 | 安全稳定控制装置 | ||
5 | 同步相量测量装置 | ||
6 | 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 | ||
7 | 一次调频及有功、无功功率控制系统(一次调频系统、有功功率控制系统、无功电压控制系统) | ||
8 | 微机网络监控系统( NCS ) | ||
9 | 电气监控系统( ECMS 、 ECS ) | ||
10 | 继电保护通信接口装置 | ||
11 | 母线保护 | ||
12 | 母联(分段)保护 | ||
13 | 短引线保护 | ||
14 | 断路器保护 | ||
15 | 高压并联电抗器保护 | ||
16 | 过电压及远方跳闸保护 | ||
17 | 操作箱 | ||
18 | 电压并列、电压切换装置 | ||
19 | 发变组保护 | ||
20 | 启备变保护 | ||
21 | 6 ( 10 、 35 ) kV 开关柜综合保护测控装置 | ||
标段划分 | 序号 | 标段 2 :光功率预测主要电气设备 | 备注 |
标段 2 | 1 | 光功率预测系统 | |
标段划分 | 序号 | 标段 3 :同期和快切装置主要电气设备 | 备注 |
标段 3 | 1 | 同期装置 | |
2 | 快切装置 |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运费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2.7交货期:根据项目单位的生产实际需求,可分批供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 | 标段 1- 保护和监控系统专用资格条件 |
---|---|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 1- 保护和监控系统 | 1. 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商。 2. 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测控装置、变压器保护装置)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性能检测报告。 3. 业绩要求(需同时满足): 3.1 投标人近 10 年(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 ,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 10 个 220kV 电压等级及以上新能源项目的监控系统供货业绩。 3.2 投标人近 10 年 (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至少具有 5 个容量 100MW 及以上发电项目 ( 新能源或火电或燃机或水电或核电 ) 的监控系统供货业绩。 注: 1.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 含合同影印件(首页、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及业主签收证明或到货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 ( 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 ) ,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 每项供货业绩合同须提供对应的发票不少于 1 张。 |
标段名称 | 标段 2- 光功率预测专用资格条件 |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 2- 光功率预测 | 1. 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商。 2. 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光功率预测系统)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性能检测报告。 3. 业绩要求: 3.1 投标人近 10 年(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 ,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 10 个发电项目的光功率预测系统供货业绩。 注: 1.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 含合同影印件(首页、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及业主签收证明或到货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 ( 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 ) ,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 每项供货业绩合同须提供对应的发票不少于 1 张。 |
标段名称 | 标段 3- 同期和快切装置专用资格条件 |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 3- 同期和快切装置 | 1. 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商。 2. 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其中一种(快切装置或同期装置)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性能检测报告。 3. 业绩要求: 3.1 投标人近 10 年(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 ,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 10 个发电项目(火电或水电或燃机或核电)的同期系统或快切装置的供货业绩。 注: 1.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 含合同影印件(首页、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及业主签收证明或到货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 ( 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 ) ,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 每项供货业绩合同须提供对应的发票不少于 1 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1月23日至2025年02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