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公司2025年度新能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及报批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招标公告
云南
华能澜沧江公司2025年度新能源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及报批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1-3-232 )
项目所在地区: 云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澜沧江公司2025年度新能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及报批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云南省
2.2 规 模: 2025年在云南省内,预计开展30个新能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及报批
2.3 标段划分: 华能澜沧江公司2025年度新能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及报批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2.4 服务地 点: 项目所在地
2.5 服 务 期: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有效周期为壹年
2.6 招标范围: 包括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价敏感因素排查(取得环保局选址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取得评审意见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批复意见,满足项目建设和报审的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单位,且未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限期整改名单、黑名单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隹)应至少具有3项风电或光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及批复。 需附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①提供合同项目对应的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取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
②提供合同项目对应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3)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不低于2名,均为投标人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上的环评工程师,平台查阅近三年编制光伏或风电项目报告书/报告表不得低于3份;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②主要编制人员要求:不低于5名(含项目负责人)。
(4)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1月23日至2025年02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