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江浦区民政局清江浦区农村互助养老睦邻点(第一批)社会化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清江浦区农村互助养老睦邻点(第一批)社会化运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9号留学生创业园1号楼2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YS-2025-磋商001
项目名称:清江浦区农村互助养老睦邻点(第一批)社会化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以志愿互助模式为主,利用现有服务设施阵地,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相聚交流、日间照料、文体娱乐、助餐助浴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等服务。具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生活照料。为老年人提供日间休息、助洁、助浴等服务。
(二)助餐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配餐送餐服务。具备条件的可开发老年餐菜单和老年营养食谱。
(三)文化娱乐。为老年人搭建社交平台,提供阅览、棋牌、健身、游戏、手工制作等服务。
(四)健康指导。具备条件的可依托周边临近乡村卫生所,为老年人提供康复保健等服务。
(五)探访关爱。为辖区重点空巢、独居、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每周不少于1次。
(六)资源对接。对接周边专业服务机构、慈善组织、志愿者团队等,提供养老服务政策咨询、项目推介、资源链接等服务。
根据所在村老年人实际需求、服务资源、经济状况、文化习俗等,践行“积极老龄化”理念,设置特色功能室和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多元化、个性化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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