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合作区招商引资辅助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H2025001
项目名称:前海合作区招商引资辅助服务
预算金额: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配合挖掘、跟进优质产业项目线索;
2.协助跟进项目并推动落户;
3.联络服务已落户重大项目,挖掘潜在增资意向;
4.协助做好外资增资事项跟进工作;
5.协助投资推广活动相关辅助工作。
具体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或分所)则须提供分公司(或分所)营业执照、其所属总公司(或总所)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或总所)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或总所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或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总公司(或总所与分公司(或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需注明经营者信息。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2)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7)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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