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生产成本家具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生产成本家具(招标编号:NWZ250204-1923-060605)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家具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生产成本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木制家具 | 117.000 | 件 |
2 | 钢制家具 | 12.000 | 件 |
3 | 其他家具 | 7.000 | 件 |
4 | 床上用品 | 3.000 | 件 |
5 | 洗涤用具 | 2.000 | 件 |
6 | 帘 | 1.000 | 件 |
7 | 台、柜、架、车 | 1.000 | 件 |
8 | 调理用具 | 1.000 | 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20.01.01-2024.12.31)的销售业绩证明,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应至少包括合同复印件、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在资格文件中提供供货品牌清单(按照料表逐项对应)。投标人所供办公家具(依据料表类别,包括文件柜、办公桌、办公椅等)品牌在国内一线城市或省会城市有3个及以上实体店;居家家具(依据料表类别,包括床、床头柜、床垫等)品牌在供货地址所在的城市(包括郑州、西安、榆林、咸阳、庆阳、鄂尔多斯等城市)有实体店,并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至少包括门店清单、对应门店地址。 (2)投标人须承诺:所供家具由品牌方提供安装、质保及售后服务。到货验收应同时提供品牌(家具)方收据,每件家具均在品牌方售后服务系统记录在案,否则不予结算。质保期内三包服务按家具国家三包最新规定执行。承诺书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承诺:报价须符合市场行情,不低于成本、不高于最高限价,中标后供货与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的品牌规格一致(投标人需按料表中建议品牌或同等价位的品牌供货,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标出所选用的品牌名称和型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若供货品牌规格与报价品牌规格不一致,取消投标人供货资格。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投标人须承诺:接受成品及原材料随机抽检,如中标,在供货时,招标人有权要求对所供成品或原材料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类别须为抽样检验,如不合格,退货并由中标人承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物资的安装、拆卸、退货物流、检验费等费用),且自愿放弃供货资格。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产品在包装、运输、无污染、可回收等方面达到环保要求,优先选用绿色、新型材料。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投标人被授权人须为投标人职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记录截图。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且加盖公章的代理授权委托书(本包段唯一授权)。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5日17时0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