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经费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825210200038257-XM001
项目名称:公用经费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3.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23.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由中标公司派遣保安人员负责对北京十一中关村科学城学校实施 24 小时安全保卫工作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保安服务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政策: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 本项目专门面向 ■ 中小企业采购、 □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投标人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 〕 300 号)规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
□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北京市公安局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否
□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北京市公安局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 2 )凡受托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3 )供应商不得为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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