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化工2025年准东、红沙泉煤铁路运输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2025年准东、红沙泉煤铁路运输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0749,招标人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准东、红沙泉煤矿至新疆化工煤场铁路运输服务,整体运输量约240万吨。
2.1.2招标范围:
序号 | 起始地 | 到货站 | 目的地 | 年预估运输量(万吨) |
---|---|---|---|---|
1 | 准东煤矿 | 甘泉堡 (神华站) | 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煤场 | 100 |
2 | 红沙泉煤矿 | 甘泉堡 (神华站) | 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煤场 | 140 |
线路 1 : 准东煤矿 -- 甘泉堡 -- 神华站 -- 国能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 煤场 。
线路 2:红沙泉 煤矿 -- 甘泉堡 -- 神华站 -- 国能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 煤场 。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执行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2.2项目地点:准东、红沙泉煤矿通过铁路方式运输至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煤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拟投入本项目车辆不少于30辆运输车辆(车型最低标准限定为新能源电车,须提供能证明车辆为电车的材料)。如为自有车辆,投标文件内提供车辆登记证/行驶证。如非自有车辆,投标文件内提供车辆登记证/行驶证和租赁合同/协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煤炭铁路运输服务业绩1份。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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