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氢气等四项气体采购招标公告
湖南
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氢气等四项气体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1-3-252 )
项目所在地区: 湖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氢气等四项气体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交货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街道华能岳阳电厂。
2.2 规模:火电装机容量252.5万千瓦
2.3 交货期:计划从2025年3月1日开始交货,计划交货期12个月,如遇招标定标时间延后,履约时间对应顺延。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氢气等四项气体采购。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岳阳电厂2025年生产所需的氢气、二氧化碳、氮气、氧气共计四项气体采购,其中氢气10000瓶,二氧化碳1000瓶,氮气500瓶,氧气200瓶,以上气体规格均为40升/瓶;根据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项氢气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需包含氢或氢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通过委托方式运输的,应提供运输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及委托运输协议;以上证照均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扫描件。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授权证明,同时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与其代理商或经销商同时投标时,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视为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1月24日至2025年02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