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政局大理州2024-2025年度精康融合行动计划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C2025-G3-00023-YNKR-0001
项目名称:大理州2024-2025年度“精康融合行动”计划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207
最高限价(万元):207
采购需求:通过采购第三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大理州2024-2025年度“精康融合行动”计划项目。为大理州12县(市)92个社区,其余州市三个社区,共计95个社区,有需要、符合项目标准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者提供个体、家庭和社区融合服务。促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者生活质量有所提升,社会适应能力得到强化。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大理州2024-2025年度“精康融合行动”计划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6%、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6%;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以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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