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申报书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申报书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08日 10: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GE-2025-0124-CG-001
项目名称: 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申报书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00000
最高限价(元): 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申报书编制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200000
单位: 次
简要规格描述: 编制申报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的实施方案和项目申请书,内容包括实施五大医疗服务提质项目、五大改革赋能项目、五大管理增效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的实施方案和项目申请书编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 〔2022〕22 号文)要求;(2)(财库〔2014〕68号文);(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4)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6)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由磋商小组查询即可,本次采购活动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信用记录结果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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