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平安区2025年学生营养餐及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包三(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炎乐公招(服务)2024--073
项目名称: 海东市平安区2025年学生营养餐及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包三(第二次)
预算金额(元): 2345000
最高限价(元): 2345000
采购需求: 投标人可以选投本项目多个包;若中标,只能中其中一个包,按包的自然顺序确定各包中标人。
标项名称: 海东市平安区2025年学生营养餐及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包三(第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34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2025年春季、秋季两学期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包三: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国家批准的且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经销商(代理商),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针对牛羊肉、鸡肉屠宰企业须具备定点屠宰资质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所供应牛羊肉生加工企业具有清真食品许可证;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包三属于100%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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