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力大坝一二期2025年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大坝一二期2025年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0826,招标人为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装机容量4×330MW亚临界燃煤发电机组,1988年4月一期工程两台300MW机组开工建设,1991年底建成。1994年4月二期工程两台300MW机组开工建设,1997年底建成投入商业运行。汽轮机设备:上海汽轮机厂 N330 ― 16.18/535/535 \ N330 ― 16.7/538/538 。锅炉设备: 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有限公司 B ﹠ WB-1025/16.8-M / B ﹠ WB-1025/18.3-M 。环保设备: 低氮燃烧器 +SCR, ( SCR 改造增加一层催化剂);高频静电除尘 + 布袋除尘;低低温省煤器;石灰石 - 石膏湿法双塔双循环(一级塔采用一层管式 + 一层屋脊式除雾器、二级塔采用单托盘技术 + 三级屋脊式除雾器 )。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国能宁夏大坝有限责任公司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服务项目,包括固废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粉煤灰、炉渣、石膏等)卸放操作、运输、处置及灰渣场运营管理。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2.2服务地点: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固体废弃物(粉煤灰或炉渣或石膏)的处置或运输或综合利用服务的合同业绩1份,且单份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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