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心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济南医院洗消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济南市中心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济南医院洗消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 SDGP370100000202402001970
项目名称: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济南医院洗消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15000000.00 元,其中:A包 多功能清洗消毒中心等 5000000.00 元, B包 脉动真空灭菌器等 5000000.00 元, C包 本次暂不采购 5000000.00 元。
采购需求: A包:多功能清洗消毒中心等 ;B包:脉动真空灭菌器等 ;C包:本次暂不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通知,设备30日历日内交付(投标人可自报最短供货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设备若为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及部分第二类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2)所投设备若为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应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资料(如有附件,须提供附件); (3)所投设备若为压力容器,需提供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容器制造);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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