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院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220kV及500kV倒送电带负荷校验临时负载租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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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核工院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220kV及500kV倒送电带
负荷校验临时负载租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220kV及500kV 倒送电带负荷校验临时负载租赁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一、项目名称
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220kV及500kV倒送电带负荷校验临时负载租赁采购项目。
二、 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220kV及500kV倒送电带负荷校验临时负载租赁,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进度要求:服务需求共分为4次,每次暂定为15天,各次临时负载租赁到货具体时间根据项目现场倒送电节点日期进度确定,甲方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供方,各次倒送电节点完成后供方可撤离现场。
倒送电节点计划日期 | ||
注:具体时间以现场时间进度为准。 |
承包人应保证各次按发包人通知自进场开始15日内,完成负载安装、调试、使用配合、负载拆除、撤场等所有相关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a)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b)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4)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上海核工院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5)- 近36个月内(至2024年12月)投标人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近36个月内(至2024年12月)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7)近36个月内(至2024年12月)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不接受代理投标。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其他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5-02-06(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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