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东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上东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寿宁县东方商住城1幢1单元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SN招【2025】002号
项目名称:上东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3439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343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绿色建材: 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4)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供应商须具备①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3、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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