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2025年零星修缮项目(CC2025-0010)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2025年零星修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1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C2025-0010
项目名称: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2025年零星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5年零星修缮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6,000,000.00元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或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响应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零星修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工程的施工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施工单位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施工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零星修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响应承诺函》。
(2)1.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2.响应供应商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3.响应供应商拟指派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应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拟派出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