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中心医院临床检验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临床检验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2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801]BZGC[GK]20240006-1
项目名称:临床检验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0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特种蛋白仪、 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 全自动电泳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 52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
合同包2(流式细胞仪、 凝血分析仪、 生殖道分泌物分析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 803,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
合同包3(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低速离心机):
合同包预算金额: 305,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
合同包4(血栓弹力图、 全自动量子点荧光免疫分析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 18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特种蛋白仪、 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 全自动电泳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需按《医疗器械目录分类》规定,根据采购文件中采购物品类别提供相应材料: 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管理产品,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产品,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报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 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产品,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报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
合同包2(流式细胞仪、 凝血分析仪、 生殖道分泌物分析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需按《医疗器械目录分类》规定,根据采购文件中采购物品类别提供相应材料: 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管理产品,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产品,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报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 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产品,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报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
合同包3(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低速离心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需按《医疗器械目录分类》规定,根据采购文件中采购物品类别提供相应材料: 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管理产品,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产品,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报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 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产品,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报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
合同包4(血栓弹力图、 全自动量子点荧光免疫分析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需按《医疗器械目录分类》规定,根据采购文件中采购物品类别提供相应材料: 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管理产品,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产品,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报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 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产品,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报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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