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岭核电危险废物回收处置项目(2025-2030年)
广东
-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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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太平岭核电危险废物回收处置项目(2025-2030年)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N-202502050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太平岭核电危险废物回收处置项目(2025-2030年)(招标项目编号: CGN-202502050002
)已通过核准,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行业分类: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6台百万千瓦压水堆核电机组。
招标内容与范围:合同期内,太平岭核电基地建设期间产生的所有危险废物的回收处置工作(包
括ZD项目,太平岭一期指2027年1月1日及之后)。具体范围、工期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
2.资质要求
(1)需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的危险废物不能少于预估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项
目。
(2)需具有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若投标人不具有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可委托具有
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本项目危险废物的运输工作,同时需提交与拟委托单位的分包合作意向书、
拟分包单位的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许可证。
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提供2021年~2023年经
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 信誉要求
2021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无因在中广核集团内违约、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
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
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
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
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
人将被同时拒绝。
(3)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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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岭核电危险废物回收处置项目(2025-2030年)-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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