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医院办公文化用品类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200-ZFDL-X2025-0004
项目名称: 泰州市人民医院办公文化用品类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询价
预算金额: 5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总价为519341.64元
采购需求:
采购清单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1年(供货期内,成交人根据采购人分批发出的采购清单并在采购清单发出后2天内完成该批次供货,如特殊情况须2小时内完成该批次供货)。合同期内,采购最高总金额为成交总价,即结算时按成交单价和实际供货量按实结算,结算总金额不超过成交总价。合同履行期间,如累计采购金额达到成交总价则自动终止合同,如累计采购金额达不到成交总价则合同期满自动终止合同,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此项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等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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