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学年南郑区学校大宗食材(米面油)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PXM-HZ-2024-025.1.3B1
项目名称:2024-2025学年南郑区学校大宗食材(米面油)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宗食材(大米)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 4,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2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2(大宗食材(面粉)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 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6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宗食材(大米)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制造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合同包2(大宗食材(面粉)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制造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宗食材(大米)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3.2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大米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合同包2(大宗食材(面粉)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3.2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面粉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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