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上海
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一、 项目内容
1 、项目名称 : 自助设备清机加钞外包服务
2、 项目编号: JYZX-ZB-SH-2025-00003
3、 服务内容:
( 1)清机加钞服务,系指投标人以自有资金垫资为招标人自助设备提供钞券,完成自助设备的设备日常监控、装钞、卸钞、清机维护、钞券清点、吞没卡处理及应急装钞卸钞、应急取卡返卡、临时清机、自助设备钞箱押运等工作。
( 2)自助设备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自助设备常见故障排除、自助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安防设备巡检和报修、冠字号码查询、自助设备的日常消毒等工作。
注:详见第三部分“服务需求”。
4、 服务数量:年均外包设备数量约 240台。目前实际已外包设备的付费服务次数约为台月均5次,随着近年现金交易量的下降,自助设备数量和清机服务频率均呈下降趋势。
5、 服务地址:外包设备为招标人布放于上海市全境(含崇明、金山等区域)的部分自助设备。
6、 采购预算: 14976000元(含税);
7、 最高投标单价限价: 520 元 /次(含税)。
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8、 服务期限: 2025年 4 月 1日至2027年 3 月 31 日。
二、 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6、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7、投标人在投标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8、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9、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必须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12、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 2022年1月1日 起)(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具有同类项目案例,附合同扫描件证明材料(须包含首页、内容页、合作时间页、落款盖章页等关键页)。
**注:以上内容第1至9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第12项提供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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