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岳城煤矿、坪上煤业通勤车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
-晋城市
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岳城煤矿、坪上煤业通勤车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JNC164-CGN-250112408)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1.采购条件
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为方便岳城煤矿和坪上煤业职工上下班出行,根据实际情况租用大型客车接送工人上下班,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合同期内提供职工通勤服务。
2.2采购范围: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标段一 坪上煤业通勤车服务:
标段(包)内容:坪上煤业位于晋城市沁水县端氏镇曲堤村,毗邻端润公路、晋阳高速公路和候月铁路,离晋城市区70公里左右,在职职工1391人,为保证坪上煤业职工的乘车方便、快捷、安全,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合同期内职工通勤车服务项目。
标段二 岳城煤矿通勤车服务:
标段(包)内容:岳城煤矿井位于晋城市沁水县郑村镇赵庄村,离晋城市区约65公里左右,矿在职职工1783人,需满足晋城城区范围内职工上下班通勤需求。
详细内容及范围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2.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2.4服务地点:山西省晋城市北石店镇
2.5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段一 坪上煤业通勤车服务和标段二 岳城煤矿通勤车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取得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客运);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已完成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10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通勤车用车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以及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供应商提供的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的查验时间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20日历天内。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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