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军民融合军粮供应工程信息化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军民融合军粮供应工程信息化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林聚路30号圣安大酒店三楼3-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yd2024-080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军民融合军粮供应工程信息化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2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2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监理招标的内容为对西藏自治区军民融合军粮供应工程信息化项目工程建设和系统集成所进行的全过程监理,主要包括五项控制、三项管理和一项协调。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保密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以及组织协调。监理单位应按照建设目标和要求,遵循国家、西藏自治区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和监理的标准与规范,依据项目建设合同和用户需求,采用先进、科学和适合本工程特点的项目管理技巧和手段,对项目进行质量、成本、进度、变更、保密的全面控制和监督,负责相关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负责上述整个项目全过程监督协调,从而使本工程“按期保质、高效、节约”地完成。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实施期间全过程监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
(1)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评标时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为: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 若投标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投标供应商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成交,声明函将随本项目成交公告一并公告,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4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的规定》(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