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财政局鸡东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补充采购(第2次)征集公告
鸡东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补充采购(第2次) 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鸡东县财政局 委托,拟对 鸡东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补充采购(第2次) 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 鸡东县财政局
2.联系人: 鸡东县财政局国资办
3.联系方式:
4.联系地址: 鸡西市鸡东县中心大街428号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 鸡东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补充采购(第2次)
2.征集项目编号: K2303212024000002
3.征集项目简介:鸡东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补充采购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包 1 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否
是否需对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 否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 鸡东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补充采购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3 年
。
1.时间: 2025年02月06日 至 2025年02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 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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